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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及下属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辅助医保管理岗位4名,其中市医疗保障局1名,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6.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请注明“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姓名”,邮箱hzybrjk@163.com。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上传至邮箱。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进行。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统一安排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请随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参加,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五、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通用做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将在参加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聘人员具体岗位待录用后统筹安排。
七、工资待遇
按照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编外用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按照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571-89583053,89583008;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83008。
附件: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