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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规定和要求,庆阳市委政研室决定为下属事业单位市区域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为市委政研室下属事业单位市区域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岗位为九级管理岗位。
二、选调范围
庆阳市市直、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且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九级职员或机关(参公单位)一级科员。不包括教师、医护等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以报考。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3年以上文稿写作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行政事务处理能力;
(三)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尚在试用期的各类人员;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体检、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至8月23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市委市政府办公区1号楼1319室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3.报名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市委政研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本人亲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不予报名);
(3)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录用、调动文件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4)《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5)《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1份(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6)近年获得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
(8)近期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3张及电子版;
(9)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予以反馈。
(三)公开测试
1、形式与内容。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委政研室组织实施。
笔试在西峰区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专业理论水平等(赋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行政经验和协调沟通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2、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出现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市委政研室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等方式进行,由考察组成员评价打分。其中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
综合成绩=测试成绩60%+考察评分40%。
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廉政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
政治测评、廉洁自律和人事档案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经市委政研室室务会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六)体检
市委政研室负责统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七)公示与调动
1.公示。对拟选调人选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对有反映,经查实且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委政研室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2.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陇东报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公开选调工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工作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34-8212570
监督电话:0934-8237602
中共庆阳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