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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共36名,具体职位见《江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1岁,以此类推)。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三、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8:00至10月22日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开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公告提供的报名网址按网络提示要求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并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准确、如实填写《江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的各项信息,同时上传JPG格式(20KB—30KB)本人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片,如照片和本人差异过大引发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后果的,责任由本人自负。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无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等情形,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网络资格初审。网络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自己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岗位的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次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告。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江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确认缴费。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于2024年10月22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报考人员。
(五)政策加分。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类别一:对获得高级社工师、社工师和助理社工师资格证的,笔试折合成绩分别加2分、1分、0.5分。类别二: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及市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0.5分。符合多个类别加分条件的,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非同类别加分可累计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上午8:30至12:00、14:30至18:00内,提供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送交县委社会工作部(竹都大厦A区二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加分情况将于笔试前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请报考者保持密切关注,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四、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10月29日10:00至11月2日24:00自行在报名网站按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3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理论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政策加分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通知,不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如因考生未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县委社会工作部(竹都大厦A区二楼)
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资格审查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信息表》1份(请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
①符合报考限退役军人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或退出现役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②符合报考限“社区网格员”报考岗位的,需提供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网格员”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明应注明所属社区及聘为“网格员”时间);
③符合报考限在职村干部报考岗位的,需提供任职文件或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对户籍地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对常住地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常住地村(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它能证明其常住地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或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核政审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面试缺考人员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相关的专业知识,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相关事项
体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参照新规定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由中共江安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组织部组织实施,招考社区所在镇参与,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递补
体检、考察和岗位选择过程中,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江安县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八、本公告由中共江安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九、相关要求及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李老师0831—3995578
报名故障处理电话:0831-8247222
温馨提示
请仔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你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简历、所学专业、是否在职村干部(退役军人,社区网格员)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一)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岗位条件要求“xxxxx”、报考人员可在对应栏目详细说明。岗位条件要求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的,报考人员可在“个人简历”栏详细说明。
(二)“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三)“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
中共江安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