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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艺术职业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文艺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对外及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工作;承担外国图书、档案、文化信息研究工作;组织协调文化艺术团体参加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对外演出、展览、学术研究活动。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08号。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详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政治坚定,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形。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三)应聘人员须为2025年毕业取得学位证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四)除符合上述招聘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s://wlt.hlj.gov.cn/)、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发布。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6:00期间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密码,供登录、查询成绩使用),按要求填报信息。已经注册人员使用已注册用户名报名。报考人员需将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电子版(正反面)、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院公章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上传至先锋网附件。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龙江先锋网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经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
3.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一份(附件3);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院公章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1.本次招聘由用人单位采取直接试讲的方式进行。
2.试讲根据招聘岗位专业技能需要组织。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入选人员放弃资格的,需补充人选时,从该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现场确认和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通知公告”和用人单位网站,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决定。
招聘单位负责岗位、条件等咨询解释。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451-86311957
监督电话:0451-87733378
特此公告。
附件: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