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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赣州市瑞金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告(21名)

发布时间:2024-09-16 23:26:33 发布用户: buouoio

  为实现打造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城市目标,进一步提升城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消除城区无公立基层医疗机构空白,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经研究,决定从乡镇卫生院中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到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本市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近3年(2021年—202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在本市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周年(截至2024年9月12日)计算;考入或调入乡镇卫生院满服务年限;省、赣州市定向医学生规培时间纳入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计算,必须满所签协议的服务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尚处影响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信访件或问题线索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列为选调对象的其他情形。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选调岗位具体要求见《瑞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学历条件: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为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3.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三版,附件2)所列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9月12日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9月12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9月12日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3年9月1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9月12日为报名第一天)。

  三、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选调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加分项之和。

  (一)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分为6个类别:西医临床类、中医临床类、药剂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和财会类。

  (二)加分。在最边远山区乡镇卫生院实际工作经历(丁陂乡、瑞林镇(下坝)、拔英乡、冈面乡、万田乡、日东乡),每年加0.2分;近3年(2021年8月-2024年8月)获得国家级党委政府先进个人荣誉加3分,获得省级党委政府或国家卫健委先进个人荣誉加2分,获得赣州市级党委政府或省卫健委先进个人荣誉加1分,获得瑞金市级党委政府或赣州市卫健委先进个人荣誉加0.5分,获得的其他荣誉不予加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依据工作起始月计算,按月计分。(加分项总分不超过10分)

  四、考核程序

  (一)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开选调对象在2024年9月12日-9月13日到市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地址:瑞金市人民医院体检楼四楼401室,联系电话:0797-2526009)现场报名,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三年(2021年—2023年)年度考核汇总表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瑞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5)所有证件材料复印件需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

  (6)签订服从安排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由市总医院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不符合条件及材料不齐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报名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因报名人员错填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对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选调人员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调入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总分100分,所有岗位报考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

  (1)医学类(笔试科目代码为:51、52、53、54、55)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科专业知识,其中检验人员岗位、影像人员岗位、公卫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2)财会类(笔试科目代码为:21)笔试内容为社会科学专技类知识。

  (四)体检

  1.以笔试成绩与加分项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拟进入体检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2.体检。体检由市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选调人员自行负担。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选调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已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和“瑞金发布”“瑞金政务”“瑞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瑞金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需与选调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六)工作纪律

  选调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对选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瑞金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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