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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宾市屏山县招用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1 18:10:02 发布用户: buouoio

  因屏山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屏山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合同制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用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用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所有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用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用岗位职责。

  (4)具备招用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见附件1《屏山县2024年公开招用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用报名日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学生。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用单位及名额

  屏山县城区幼儿园13名,乡镇幼儿园(班)27名,岗位表见附件1。

  三、开考比例

  具体开考比例见《岗位表》。未达到相应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

  四、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7月31日9:00-12:00、14:00-17:00;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609室(详细地址: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行政中心1号楼6楼)。

  2.报名需验交材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按以下顺序装订好资料复印件:《屏山县2024年公开招用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明自己符合招用条件的相关证书、证件。所有证件和证书报名时均要审验原件。报名时交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3张,经报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签字确认后予以登记报名。凭提供材料审查资格,报名时间截止不再补收材料。

  (二)资格复审。由县教育体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构成。

  1. 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及教育理论,笔试科目为一门,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屏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2)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具体方式详见《岗位表》。面试教材为《幼儿园整合式课程中班》(上册),四川教育出版社。

  (3)领取面试通知单:2024年8月2日下午14:00-15:3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609室领取。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如委托他人代领面试通知单,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进入考场,两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不齐者,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4.总成绩排序原则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总成绩排名;如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分,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总分,面试最高分、面试次高分分数及个数”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

  (四)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1.体检

  (1)根据招用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原则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标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川教资〔2010〕6号)、(川教〔2010〕26号)等文件中明确的体检使用标准。体检表使用《四川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主管部门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考核

  对拟招用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品德修养、工作态度、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察审查。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主管部门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

  (1)拟招用人员在屏山教育、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在公示期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招用。

  4.公示无异议者,根据确定的岗位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选岗。

  5.建立劳动关系

  经选岗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被招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招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五、薪酬和待遇

  1.合同制教师薪酬制度按《屏山县教育体育系统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屏发〔2021〕13号)规定,工资标准参照特岗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专科3900元/月、本科4200元/月左右),并纳入教育教学质量奖考核奖励对象。

  2.合同制教师可参照在编教师享受同等福利待遇、评优选先、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继续教育和推荐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3.用人单位对招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用参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招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公告,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不主动关注公告或通讯不畅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相关信息将在屏山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ps.gov.cn/)和屏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八、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0831-5722272

  监督电话:屏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1-57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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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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