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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南宫市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0名。现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南宫市教育局下属中小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20名,其中:高中教师21名、初中教师79名、小学教师20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7月29日至2006年7月29日期间出生);在南宫市民办学校任教满三年,且由任教学校缴纳企事业养老保险三年以上的,经南宫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后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要求);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南宫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设置。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 、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 、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地区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均含2024年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邢台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邢台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或正式参加工作后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4.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本科、研究生专业分别列出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满足其一即可报名。专业名称参考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等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5.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类别的,且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6.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7.本次招聘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文件精神,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条件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9.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高校在读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22日在南宫市人民政府网站、南宫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报名网站(http://114.115.164.85:6500/i-26)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名网址:http://114.115.164.85:6500/i-26。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至8月2日17:00。
审核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至8月3日11:00。
交费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至8月3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缴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8)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应聘人员、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南宫市人社局人事股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申请退费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在招聘结束前予以退回。具体办理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相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经审核符合减免的,予以退费。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也可将核减、取消的岗位数调整到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的岗位。对核减、取消、调整的岗位,及时公告,其中: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报名考生可根据条件选择重新报名,如无符合条件的岗位可取消报名办理退费。
(三)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南宫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等内容,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及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降低或调整面试比例。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南宫市人社局、南宫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名和资格复审阶段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行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在办理聘用前须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笔试准考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
在南宫市民办学校任教满三年,且由任教学校缴纳企事业养老保险三年以上,年龄放宽到40周岁的考生由南宫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后统一提交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上资格复审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笔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公告。在此期间,资格复审各项要求如有变化,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以试讲方式进行,由教育局按招聘岗位需求确定面试内容并在面试通知中予以发布,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讲课水平和专业素质。
4.面试实行百分制,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2.烈士子女或配偶;3.学历(学位)较高者;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的考生,都进入体检环节。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视报考岗位空缺情况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参考《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的,由南宫市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和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由教育局对需进行选岗的岗位组织公开选岗,参加选岗的拟聘人员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体检的顺序,选岗前,因个人原因放弃选岗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八)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在聘用合同中注明,具体要求按聘用合同执行。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被聘用人员上岗前由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岗前培训。
六、其它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请报名考生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及聘用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四)本《方案》由南宫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南宫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七)对招聘岗位具体条件有关事项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与教育局联系。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319-5263161(南宫市教育局)
0319-5058868(南宫市人社局)
报名系统技术问题方面:0319-3335558(网上报名平台)
南宫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