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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攀枝花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7 14:12:42 发布用户: buouoio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0〕479号)、《攀枝花学院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攀学院〔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学校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攀枝花学院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为主具有硕士学位点综合性高校,是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100所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之一。学校坐落于著名的中国钒钛之都、阳光花城、康养胜地、全国唯一以花命名的优秀旅游城市—攀枝花市。
 
  学校环境优美、四季如春,倾力打造“校园·公园·花园”一体化,构建“大学如公园”“公园有大学”绿色生态校园新格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四川省优秀文明校园”。占地总面积约1450亩,校舍面积57.42万平方米。下设21个教学单位、1个科研单位、8个教辅单位和1个直管三甲附属医院。
 
  现有本科专业62个,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特色专业1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拥有省部级优势专业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1个、特色专业6个、应用型示范专业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12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3门,形成了以钒钛+、康养+专业集群为优势,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兼容,理、工、文、法、经、管、医、艺、农9大学科协调发展,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共同推进的办学特色。
 
  学校拥有一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倾心从教、倾心爱生的教师队伍。现有在编教职工1189人,其中专任教师92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天府峨眉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及青年人才、四川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各级各类专家133人次。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博)士学位,或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并完全符合《攀枝花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5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没有中国大陆以外户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律精神较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1)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上的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相符。若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就读国(境)外硕士研究生的,就读学校须进入QS、US News、泰晤士、软科等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以最新数据为准)。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有关规定由攀枝花学院统一组织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符合回避情形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或存在言行不一、参加宗教迷信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等问题的,或有相关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读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9.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23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学校对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到校工作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应履行至少5年基本服务期。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7月16日—9月17日止。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无效。
 
  2.报名方式:
 
  采用公告期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邮箱pzhxyrsc@pzhu.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报考岗位编码+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回复邮件为报名成功。
 
  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原单位。
 
  3.报名材料:
 
  报考者提交报名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如下:
 
  (1)《攀枝花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含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原始文档格式不可更改;
 
  (2)《攀枝花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
 
  (3)个人详细简历;
 
  (4)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5)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从专科阶段开始提供);
 
  (6)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专科阶段开始提供)(PDF版);
 
  (7)拟于2025年7月毕业的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模版见附件4);
 
  (10)英语水平等级证书扫描件;
 
  (11)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
 
  1.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通过的报考者邮件发放《综合考核通知书》,请报考者注意查收邮件。
 
  2.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缴费50元、面试缴费80元。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综合考核通知书》中的相关要求于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和面试费用。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现场资格验证和心理健康测评
 
  1.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2.完成现场资格验证的报考者当场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但测评结果纳入后续考核环节综合考量。不参加心理健康测评的,视为主动放弃考核招聘资格。
 
  3.现场资格验证和心理健康测评时间和地点将在《综合考核通知书》中注明。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笔试、试讲、面试等组成。
 
  1.笔试
 
  (1)笔试对象:报考管理岗、辅导员岗的考生。
 
  (2)笔试内容:
 
  辅导员岗笔试内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育人相关理论与政策、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及公文写作等;
 
  管理岗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公文写作等。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综合考核通知书》中注明。
 
  2.试讲
 
  (1)试讲考核按报考岗位类别分组进行,其中管理岗不进行试讲考核。
 
  (2)试讲内容:
 
  专任教师岗重点考查报考者的专业理论功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试讲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自选试讲内容,需准备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课件;第二部分由考核组统一命题(试讲题目在试讲考核当天发放)。
 
  辅导员岗重点考查报考者从事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素质能力,结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理论宣讲和案例分析,时间为每人15分钟以内。
 
  (3)试讲总成绩(满分100分)=(试讲1成绩)?50%+(试讲2成绩)?50%,其中试讲1和试讲2满分均为100分。
 
  (4)试讲时间及地点将在《综合考核通知书》中注明。
 
  3.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师德师风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教学技能、专业知识等)等方面。时间为每人15分钟以内。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综合考核通知书》中注明。
 
  4.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各岗位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其中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1)专任教师岗
 
  综合考核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满分200分。其中试讲成绩=(试讲成绩1)×50%+(试讲成绩2)×50%。
 
  (2)管理岗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3)辅导员岗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五)成绩公示和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1.综合考核成绩在攀枝花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体检和考察对象按本岗位报考者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如出现总成绩同分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攀枝花学院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六)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攀枝花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攀枝花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5.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0〕479号)、《攀枝花学院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攀学院〔2018〕13号)等文件执行。
 
  6.递补。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递补各不超过3次。若招聘岗位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依据招聘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学院官网和攀西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学校有权在核实后,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公示后,因公示无异议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八)签约聘用
 
  1.经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由攀枝花学院按照公开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学校报到,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达不到学校要求的,取消聘用。
 
  4.聘用人员应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服务期并签订聘用合同,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0812-3371956(攀枝花学院纪委机关)。
 
  (二)报考者应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入职报到时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等材料,否则学校将不予聘用。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812-3370687(攀枝花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吴老师、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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